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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校友论坛 管理规则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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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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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团队勋章

发表于 2009-8-4 10:47:04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社区命名为“电大校友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
第2条 为规范论坛的信息服务,保障本论坛信息服务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广大网络用户服务,根据国家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等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3条 用户进行注册时,必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论坛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经注册即视同完全接受本基本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社区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社区身份认证者即为本社区的正式会员,依法享有社区规定会员所应享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4条 论坛信息服务的所有使用者、申请者和管理者均必须遵守本规则。论坛其他管理办法不得同本规则相抵触。

第二章 版主规则
第5条 本论坛每个版面设立版主若干人,负责维护该版面的正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第6条 本论坛合格会员根据论坛版主管理办法申请成为某版面的版主,并经管理组审查通过后,由管理员发表任命公告。
第7条 版主有权依站内管理规则和该版面管理规则,执行其管理权力。如遇因管理方面之重大争论,交由管理组裁决。
第8条 版主辞职必需提前提出申请,经管理组批准后卸任。
第9条 版主任职期满后由管理组对其工作做出评估,并决定是否留任。
第10条 对于不称职的版主,管理组有权予以警告或直接取消其版主资格。
第11条 对于版主工作上的失误,本论坛合格使用者有权向管理组提出意见,情节严重者可由管理组直接取消其版主资格。

第三章 普通会员规则
第12条 在本论坛注册并通过身份认证者为本论坛合格会员。
第13条 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下划线及其组合,且最多不超过16个字符(8个汉字)注册,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无法显示的字符等特殊字符,否则本论坛将不予注册并有权删除。
第14条 本论坛使用者在注册时应填写真实详细个人资料。使用不雅或不恰当的帐号名称者,将不会通过身份认证。本论坛使用者的注册资料经认定为虚假资料者立即删除其帐号。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艺名、笔名注册;
  (2)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名字;
第15条 本论坛会员人人平等。会员享受其应有的一切权利及使用本论坛资源,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16条 本论坛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各公开版面的版主。
第17条 本论坛会员有权依照程序发起对论坛版主、管理人员的投诉。
第18条 本论坛会员在个人资料上受到本论坛保护,本论坛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基本资料的要求,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19条 本论坛使用者言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论坛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本论坛保留停止其帐号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帐号的权力。

第四章 关于发贴
第20条 遵守相关法规,严禁发表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危害、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的,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垃圾、色拉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21条 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张贴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
第22条 不得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言论和图片。
第23条 未经本坛同意,不得张贴带有商业性质的内容或任何形式的广告,不得张贴本站以外其他网站的链接。
第24条 不得恶意刷版灌水、恶意翻帖、重复发帖。
第25条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内容,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管理员以及版主有权予以删除,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封帐号处理。
附:灌水文章的认定:
   (1) 无意义的字符串,空文章视为灌水文章;
   (2) 在文中仅包含简短词语,如:路过等的主题文章视为恶意灌水文章;
   (3) 禁止相同内容文章在超过三个版面上发表或转载,违者将其所有灌水帖删除。

第五章 关于签名
  第26条 不得出现宣扬反动、封建迷信、垃圾、色拉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信息内容;
  第27条 不得出现有侮辱性言语、挑衅、辱骂其他人以及不健康内容;
  第28条 不得出现广告性质的内容以及本公司以外其他网站的链接;
  第29条 不得出现其它违反论坛管理条例的内容;
     第30条  管理员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除去违反以上规定的签名内容,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封帐号处理。

第六章 关于贴图
  第31条 不得张贴宣扬反动、封建迷信、垃圾、色拉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图片;
  第32条 不得出现带有侮辱性、挑衅、辱骂其他人以及不健康内容的图片;
  第33条 请勿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图片;
  第34条 摘录、转贴的图片请注明出处及作者,禁止张贴侵犯他人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图片;
  第35条 不得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图片;
  第36条 每张图片的容量不得超100KB,可使用jpg或gif或png格式;
  第37条 管理员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除去违反以上规定的图片,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封帐号处理。

第七章 责任声明
  第38条 本论坛使用者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9条 本论坛使用者在使用本论坛资源时因违反本论坛管理规则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0条 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社区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41条 本论坛保护合格使用者私人资料的隐私权。但本论坛合格使用者的私人资料请自行保存,本论坛不负保管责任。本论坛保留因需要而清理本论坛使用者私人资料的权利。系统若遇不可抗拒外力影响而导致资料遗失,本论坛亦不负责。

第八章 附则
     第42条 本管理规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管理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43条 本规则的修改及解释权由电大学术交流论坛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电大学术交流论坛所有。
     第44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施行。


电大校友论坛管理组
200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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